证券之星消息,11月25日科瑞思公开信息显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志江、财务总监刘小民、黄海亮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39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应收款项账龄计算不连续。你公司在对某一客户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但未连续计算账龄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二、未按规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一是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你公司连续承租关联方上高县卫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但你公司在上市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未对该厂房租赁事项进行审议披露,且在2023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2024年年报中披露了该关联交易。二是你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了与珠海博杰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