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金管局联合“开闸”,允许中介人提供虚拟资产质押服务
在全球数字金融浪潮中,香港正以其独特的监管智慧,不断优化虚拟资产市场的合规框架。2025年9月3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联合发布了一份《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补充联合通函》,为虚拟资产质押服务“开闸”,并对中介人发牌或注册条件进行了优化。这一里程碑式的政策更新,不仅为香港的Web3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更预示着机构投资者将加速布局虚拟资产新赛道,推动传统金融与加密生态的深度融合。
一、里程碑式突破:香港虚拟资产质押服务“解禁”此次联合通函最引人注目的变化,莫过于明确允许中介人向其客户提供虚拟资产质押服务。这标志着香港在虚拟资产领域的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机构投资者参与Web3生态提供了合规路径。
质押服务“开闸”: 通函明确,“质押活动”是指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代其客户进行涉及承诺或锁定客户虚拟资产过程的任何活动,以便根据权益论证机制参与区块链协议的验证程序,并因此产生及分派的回报。
严格合规要求: 尽管“开闸”,但监管并非放任。中介人提供质押服务必须通过证监会持牌平台或认可财务机构(或其本地注册附属公司)维持独立账户操作,并同时遵守有关披露资料及风险的规定。这确保了质押服务的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
背景与意义: 证监会及金管局根据市场发展与业界意见,优化放宽部分规定,旨在促进市场发展,同时维持对投资者的保障。质押服务的解禁,将为客户提供更多元的虚拟资产增值方式,也为中介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创造了机会。
二、优化监管框架:多维度赋能虚拟资产市场除了质押服务,此次联合通函还在多个方面优化了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监管框架,进一步赋能香港虚拟资产市场。
平台外交易服务: 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现可通过证监会持牌平台提供的在平台以外进行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进行交易。这为虚拟资产交易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确保交易在受监管的框架内进行。
虚拟资产认购赎回投资产品: 通函厘清,客户使用虚拟资产认购和赎回投资产品,或以实物认购或赎回虚拟资产基金,不会被视为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但中介人需提前通知证监会及金管局,合规持有虚拟资产,并遵守反洗钱规定。这为基金经理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投资组合管理打开了方便之门。
专业投资者豁免: 厘清中介人应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的要求,以及中介人应特别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向客户作出风险披露声明的规定,不适用于属机构专业投资者和合资格的法团专业投资者的客户。这简化了对专业投资者的合规要求,有助于吸引更多机构资金入场。
未来稳定币指引: 证监会和金管局表示,将就涉及获批金管局根据《稳定币条例》发牌的发行人所发行的规定的稳定币的活动,于不久后发布进一步的指引,预示着稳定币市场也将迎来更清晰的监管框架。
摘自:Jared.K cointelegraph
$数字货币(BK0690)$ $四方精创(SZ300468)$ $楚天龙(SZ0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