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与核电市场化运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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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  

水电与核电的价格区间及最低值受 市场化程度、政策托底、成本结构及能源转型需求 等多重因素影响,需分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年以上)三个维度,结合区域差异与政策导向综合分析:

一、水电价格区间与最低值

(一)短期(1-2年):市场化冲击下,价格中枢下移当前水电平均上网电价(含税)约 0.3-0.4元/千瓦时(西南地区因富集度高通常更低,如四川、云南约0.25-0.3元;华东、华南因外送需求较高,约0.35-0.4元)。短期受新能源低价竞争和市场化交易加速影响,水电价格将进一步下行,具体区间如下:

新能源富集区(西北、华北):因光伏、风电出力高峰时段(午间)报价极低(甚至负电价),水电为避免弃水需被动降价,价格可能降至 0.2-0.25元/千瓦时(如甘肃、新疆部分水电项目);

负荷中心及外送区(华东、华南):因受电需求稳定(如长三角珠三角工业用电),水电可通过“西电东送”通道外送至高电价地区(如华东电价约0.5元/千瓦时),价格中枢相对较高,约 0.3-0.35元/千瓦时(如云南、四川外送水电)。

短期最低值:新能源富集区水电价格可能跌破0.2元/千瓦时(如甘肃、宁夏部分项目),但大规模亏损概率较低(因水电企业现金流稳定,可通过长协或政策补偿对冲)。

(二)中期(3-5年):政策托底与调节能力溢价显现

中期若 容量补偿机制(如广东、浙江试点的“容量电价”)或 抽水蓄能/水风光互补 模式落地,水电价格将获得支撑:

容量补偿:对承担调峰、调频任务的水电给予固定补偿(如广东规定水电容量补偿标准为0.05元/千瓦时),可对冲市场化交易的电价下跌;

抽水蓄能转型:水电企业通过布局抽水蓄能(如湖北五峰、广西南宁项目),可获得“容量费+电量费”的稳定收益(内部收益率约6%-8%),提升综合电价;

水风光互补:配套光伏、风电后,水电可在自身出力不足时(如冬季枯水期)利用风光发电补充,减少弃水,综合电价(风光电价高于水电)可提升至 0.35-0.4元/千瓦时(如三峡集团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

中期价格区间:新能源富集区水电价格回升至 0.25-0.3元/千瓦时,负荷中心及外送区回升至 0.35-0.4元/千瓦时。

中期最低值:政策托底下,水电价格难跌破0.25元/千瓦时(否则企业将因无法覆盖运维成本而退出)。

(三)长期(5年以上):调节能力与服务溢价主导

长期来看,水电的核心价值从“电量供应”转向 “系统调节能力”(调峰、调频、黑启动)和 “跨区域交易”,价格将由“电量单价”转向“服务综合单价”:

调节服务溢价:水电的快速启停、灵活出力能力是新能源(风电、光伏)无法替代的,在高比例新能源系统中(2030年目标35%),调节服务价格可能高达 0.1-0.2元/千瓦时(参考欧洲市场);

跨区域交易溢价:通过特高压通道(如“西电东送”工程)将西南水电输送至华东(电价约0.5元/千瓦时),外送电价较本地提升约20%(如白鹤滩-江苏特高压投产后,四川水电外送电价约0.35元/千瓦时);

抽水蓄能/水风光互补收益:抽水蓄能项目内部收益率约6%-8%,水风光互补综合收益率约5%-7%,可支撑水电企业整体收益稳定。

长期价格区间:调节服务+跨区域交易的综合电价约 0.35-0.5元/千瓦时(具体取决于调节需求强度和外送距离)。

长期最低值:调节服务溢价将覆盖电量电价下跌,水电价格难跌破0.3元/千瓦时(否则调节服务需求将大幅下降)。

二、核电价格区间与最低值

(一)短期(1-2年):市场化冲击显著,价格逼近边际成本

当前核电平均上网电价(含税)约 0.35-0.4元/千瓦时(沿海地区因固定成本高,约0.4元;内陆地区因建设成本低,约0.35元)。短期受市场化交易比例提升(136号文推动)和新能源低价竞争影响,核电价格将快速下行:

沿海核电(如广东、福建):因固定成本高(单台机组投资超150亿元),边际成本约0.3-0.35元/千瓦时,市场化交易后价格可能降至 0.3-0.35元/千瓦时(如中国广核、中国核电上半年平均电价已降至0.35元以下);

内陆核电(如湖南、江西):建设成本较低(约120-150亿元/台),边际成本约0.25-0.3元/千瓦时,市场化交易后价格可能降至 0.25-0.3元/千瓦时(但当前内陆核电尚未大规模市场化,短期影响有限)。

短期最低值:沿海核电价格可能逼近0.3元/千瓦时(边际成本线),内陆核电若市场化可能降至0.25元/千瓦时,但企业将因亏损(固定成本无法覆盖)而减少市场化交易比例。

(二)中期(3-5年):政策托底与小型堆技术修复价格

中期若 “基准价+浮动”机制(类似煤电)或 小型堆(SMR) 商业化落地,核电价格将企稳:

“基准价+浮动”机制:参考煤电基准价(0.38元/千瓦时),核电可能设定基准价0.4元/千瓦时,允许浮动±15%(即0.34-0.46元/千瓦时),限制价格过度下跌;

小型堆(SMR):单台功率30-100万千瓦,投资约50-80亿元(仅为大型核电的1/3),灵活性高(可模块化建设),适合分布式供电(如工业园区)。SMR的电价(约0.45-0.5元/千瓦时)高于大型核电,且无需承担“基荷”任务(可按需启停),市场化交易中更具竞争力,有望成为核电企业的新利润增长点。

中期价格区间:沿海核电价格回升至 0.35-0.4元/千瓦时,内陆核电(含SMR)回升至 0.3-0.35元/千瓦时。

中期最低值:政策托底下,核电价格难跌破0.3元/千瓦时(否则企业将因固定成本无法覆盖而暂停新机组建设)。

(三)长期(5年以上):零碳基荷与综合能源服务溢价

长期来看,核电的核心价值将转向 “零碳基荷”(24小时连续运行,容量因子超90%)和 “综合能源服务”(发电+供热+制氢),价格将由“电量单价”转向“综合服务单价”:

零碳基荷溢价:在新能源占比超50%(2050年目标)的电力系统中,核电作为“稳定低碳电源”的稀缺性将凸显,价格可能较煤电(0.3-0.35元/千瓦时)溢价10%-20%(约0.33-0.42元/千瓦时);

综合能源服务收益:高温气冷堆(四代堆)可通过发电(0.5-0.6元/千瓦时)、供热(替代燃煤锅炉,节省成本0.1-0.2元/千瓦时)和制氢(通过高温电解水,氢气价格约20-30元/kg)实现综合收益,内部收益率可提升至8%-10%;

跨区域交易溢价:核电作为“基荷电源”可通过特高压通道(如“华龙一号”配套外送工程)输送至负荷中心(如华东、华南),外送电价较本地提升约15%-20%(如福建核电外送浙江,电价约0.45元/千瓦时)。

长期价格区间:零碳基荷+综合服务的综合电价约 0.4-0.5元/千瓦时(具体取决于服务类型和外送距离)。

长期最低值:零碳基荷的稀缺性将支撑核电价格不低于0.35元/千瓦时,否则无法覆盖固定成本。

核心结论:

水电短期价格可能跌破0.2元/千瓦时(富集区),但中期通过政策和新技术转型回升至0.25元以上;长期因调节能力和跨区域交易,价格稳定在0.35-0.5元/千瓦时。

核电短期价格逼近0.25-0.3元/千瓦时(沿海),但政策托底(基准价机制)限制其跌破0.3元/千瓦时;长期因零碳基荷和综合服务,价格回升至0.4元以上。

$长江电力(SH600900)$ $国投电力(SH600886)$ $中广核电力(0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