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先生):
2025年10月27日,您通过来信途径向省委第一X视组反映如下问题:1. 资金使用效率极端低下,国有资本陷“沉睡式”错配;2. 战略转型“空转”,决策机制严重失灵;3. 关联交易激增且信披不透明,合规风险持续累积;4. 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专业能力与转型需求不匹配。我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上级转办,2025年11月12日通过电话向您告知受理情况,并按程序推进调查核实工作。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全面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1. “资金使用效率极端低下”问题的核实情况
2023年10月25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与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投”)就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12月14日,湖北建投向东湖高新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1.93亿元;2024年1月15日,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1.94亿元,合计23.87亿元。
东湖高新以保障经营发展、节约财务费用为原则,统筹安排资金。2024年初至2025年9月期间,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二是围绕战略转型、基金领域投资;三是投入重点项目建设;四是2024-2025年累计派发股利约3.35亿元。
东湖高新公告中明确将继续夯实“环保科技、科技园区”板块,同时积极探索、拓展战略新兴产业。资金将严格依据经营实际与战略发展需要在三个板块中统筹使用。在明确数字科技领域并购标的之前,资金服务于园区及环保板块业务扩产经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重点方向,投放精准、使用高效,未形成低效沉淀。未来,在确定符合战略转型方向的并购标的时,东湖高新将依托账面资金、较强的融资能力,并借助国家层面对并购贷款的政策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融资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并购项目顺利落地,推动科技转型稳步实施。
2. “高息举债供养低效资产”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东湖高新不存在信访反馈问题中“高息举债供养低效资产”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账面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湖高新账面货币资金18.73亿元,其中可转债专项资金、预售监管等受限资金3.83亿元,用于偿还公司三季度到期刚兑8亿元,剩余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投资支出。上市公司根据其专业的动态资金预测机制,对未来6个月(7-12月)的资金需求进行前瞻识别,合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投资等资金需求。
债务管控: 东湖高新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构成了“低负债、安全边际”的核心财务优势,不存在“高息举债”的问题:一是合理控制债务规模,2025年6月30日东湖高新短期借款24.44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34.26亿元;二是持续压降资产负债率,2025年6月30日东湖高新资产负债率47.86%,较2022年末降低23.66个百分点,较出售湖北路桥之前有显著下降;三是新增融资成本低于全国均值,截至2025年9月30日,东湖高新新增融资平均利率远低于2025年3季度全国企业新增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财务费用及资金年化收益率: 根据东湖高新《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0.63亿元,信访反馈问题中“2025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1.87亿元”不属实;根据东湖高新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测算,预计2025年资金年化收益率远高于1.2%,信访反馈问题中“1.2%的年化收益率”不属实。
1. “战略转型‘空转’”问题核实情况
东湖高新于2024年初完成工程建设板块置出工作后,经深谋远虑论证,于2024年6月明确战略目标,并经董事会审议,正式将数字科技业务新增为未来战略方向。同时同年7月出资20亿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数科”),作为发展数字科技业务的平台,实现战略聚焦。随后,东湖高新全面加速并购进度,广泛开拓项目来源,对接标的超过百家。经过持续的搜寻与研判,投资逻辑日益清晰,最终锁定“清晰业务场景、深厚技术积累、强烈创新基因、可延展竞争壁垒”四大核心要素;战略路径也得以明确,即通过“基金培育与股权并购”双轮驱动,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围绕上述战略方向与投资逻辑,东湖高新动态收集整理跟踪IPO撤材料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库,湖北省种、银种企业库,经信厅公示的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库,走访北交所湖北基地、券商、各类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收集各类项目信息300余家,集中优势资源和资源深入推进实施数字科技领域投资及并购工作。
一是推进湖北本土智能仓储物流企业并购工作。 2024年东湖高新经多轮搜寻筛选,锁定一个新赛道意向标的——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罗格”),并于2024年1月17日与普罗格实控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但经过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后发现该交易未能满足《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件。出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角度,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项收购事宜。
二是参股湖北数据集团。 2024年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集团”)30%股权,2025年6月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集团”)成立,数据集团将整合包括数据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为落实湖北省委关于数据集团组建方案要求,东湖高新将所持数据集团30%股权转让,由此退出对数据集团的投资。
三是推进智能制造领域龙头企业并购工作。 2025年初,公司与某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接洽、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多轮谈判后,于协议临近签署之际,对方实际控制人基于对业绩承诺、风险承担等关键事项的综合考量,单方面决定终止交易推进。
东湖高新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须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在并购重组中必须审慎评估,严防“三高并购”(高估值、高溢价、高业绩承诺)风险,重点防控由此可能引发的巨额商誉减值,避免公司业绩受到严重侵蚀,进而陷入亏损或触发ST,损害上市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另外市场化并购的成功实施,受多重因素制约,包括交易双方意愿、交易结构设计、核心条款安排及估值匹配度等。
综上,对并购交易的复杂性与长期性,截至目前,东湖高新虽未有实质性硬科技标的落地、跨界并购面临较大挑战,但东湖高新始终以既定战略为指导,持续坚定地推动并购工作,不存在信访反馈问题中“议而不决、谋而不动”“战略转型‘空转’,决策机制严重失灵”情况,不属实。
2. “机制扭曲”“削弱回报”问题核实情况
目前,东湖高新已形成园区运营、环保科技、数字科技三大主业。园区运营作为功能底座,经过32年发展,已构建起“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运营模式。设立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是东湖高新园区全产业链运营模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东湖高新从传统房东模式向房东+股东转型的必经之路,既有利于构建园区生态,也能分享园区科技型企业成长价值,同时东湖高新亦可通过基金投资持续积累对科技行业的认知洞察,赋能转型并购。
截至目前,东湖高新旗下在管7只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近16亿元,投资36家科技企业(含2家直投),约50%投资企业为东湖高新旗下各园区内企业,所投项目中2家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达梦数据、元物),2家进入港股IPO审核阶段(翰思艾泰、滨会生物),2家挂牌新三板并启动北交所申报,69%为专精特新企业,49%为瞪羚企业,2家获评湖北省独角兽企业。综上,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基金系基于打造“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展开,所主导的基金设立协议中均约定一定比例投资已入园或即将入园的优质企业,系服务东湖高新整体战略的设置安排,信访反馈问题中“机制扭曲”“以行政指令取代市场化判断”不属实。同时产业基金运作以来,投资决策独立、专业,整体收益较好,与基金良好的实际运营绩效明显不符。
1.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信披不透明”问题核实情况
东湖高新业务范围包括园区开发建设以及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日常经营涉及大量工程施外包及原材料采购需求。东湖高新基于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通过招采选、市场询价等程序,在保障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以支持业务发展为目的,于2025年9月22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关联交易额度作出合理调整,本次预计额度中约40%以上对应东湖高新通过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收入,有助于提升东湖高新整体效益。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东湖高新正常经营活动,秉持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并通过严格落实招采选及询价机制确保价格公允,不存在《问题反映》中所述的“利益输送”问题。同时,东湖高新关联交易均经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议东湖高新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外公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问题反映》的“信披不透明”情形。
2. 信披违规问题核实情况
2024年,东湖高新为把握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机遇,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本次增资定价,由具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湖北数据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备案。
本次东湖高新出售数据集团股权,由具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湖北数据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备案。本次评估结果较2024年东湖高新增资参股时下降,主要系数据集团仍处于初创阶段,经营业绩尚未体现,并发资产减值所致。具体表现为:2024年实现收入1,476.68万元,净利润-1,124.91万元;2025年1-6月收入15.45万元,净利润-1,045.10万元。
上述拟出售数据集团30%股权事项,已经东湖高新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东湖高新于2025年10月31日进行了对外公告。
综上,东湖高新2024年增资参股数据集团、2025年退出数据集团时,交易价格均公允、程序均合法合规。2025年10月31日随着东湖高新正式公告出售数据集团30%股权事宜后,数据集团对数据集团的整合工作随之启动,目前仍在实施过程中。信访问题中“(所持数据集团)持股比例被稀释”“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条关于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规定”等信披违法违规问题不属实。
东湖高新集团作为聚焦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国企,当前管理实配6人,平均年龄46.8岁,人员构成涵盖战略谋划、产业运营、科技创新、资本运作等多元专业背景。近年来,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共6次,均基于企业战略转型、干部梯队建设及正常职务变动等工作部署,严格遵循规范程序推进,未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连续性。
1. 关于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的问题
经核查,东湖高新集团领导班子深耕新技术领域多年,兼具多元专业能力,通过“战略引领+专业深耕+资源整合”的协同模式,为企业“回归高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董事会成员调整后,人员衔接顺畅有序,企业治理机制运行规范,不存在治理结构缺陷问题。
2. 关于专业能力与转型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经核实,现任董事刘洋同志具备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在职博士学历,历经多岗位历练,在科技创新生态构建、战略谋划等方面经验深厚;任职以来,刘洋同志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方向,牵头制定企业“回归高新”战略规划,推动建立“研发投保障机制”“人才引育留体系”,带领企业聚焦高端科创领域突破,成功搭建多个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多项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转化;总经理史明同志为“技术专家+产业实践者”复合型干部,2024年带领公司超额完成多项经营指标。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在科创平台建设、数字节能、资本运作、人才培育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且公司通过“柔性引才+自主培育”集聚高端科创人才,完善研发投保障机制,2024年研发经费达9700余万元,研发人员同比增24.42%,战略决策能力与专业执行能力完全匹配企业转型发展需求,不存在“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
综合以上调查情况,您反映的东湖高新集团有关问题不属实。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该信访问题应不予支持。下步,我司将督促东湖高新集团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公开企业发展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