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看国内互联网医疗和美国互联网医疗产业链结构上的区别,可能导致国内互联网医疗与美国互联网医疗有不同的发展路径,或者说时间上的错位? 最近初步在研究这方面内容,具体来说: 美国现在的互联网问诊是以保险公司+小型互联网公司为主体发展, 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天然就有动力去做这个事情,提高用户服务价值;小型互联网公司可能就想去赚问诊差价或者会员费,但是现在像teladoc公司已经出现了一些瓶颈,平台的问诊量不高,只是在会员费上盈利, 其中可能有两部分原因,第一就是美国医疗资源整体比较均匀,不会类似国内抢三甲号的情况, 第二可能是美国人对远程问诊的接受度没有很高, 或者没有给予他们更多的价值,导致问诊量不高, 这样teladoc的商业模式可能有点问题; 反看国内,其实我也看好互联网医疗是因为本质上医疗资源没有很好匹配,以及有大把的人在偏远地区很难被医疗覆盖! 从商业模式来看,我更看好国内的医疗平台, 我觉得可能终极形态会是大平台+广告的主要模式去盈利, 而不是美国会员模式, 我也比较意外,为什么在美国不是amazon这种大平台去做互联网医疗平台化! 如果国内真的是这样的格局发展,又还是回到了国内的几大平台的机会! 以及可能出现国家引导的大医疗主体去参与其中做互联网医疗
2. 补充最新研究: 其实美国亚马逊也做了在线买药的互联网模式,只是做的很小,主要是因为美国有绝对垄断地位的pbm公司,并且pbm公司被几大保险公司购买整合,导致传统购物平台很难打破壁垒! 国内由于商业医疗保险不是很广泛,国家医保普惠性为主的甲方,才让现在的参与主体形成传统购物平台+互联网医院+配送+国家医保,4大核心主体,其中互联网平台为核心,配送为次核心地位! 未来互联网平台必须拥有商业保险为一体的垂直主体,才是更稳定的存在!后续国内保险巨头与互联网医疗平台也确实会有一战斗!如果互联网平台不做好准备,这场战大概率保险企业获胜,走类似美国模式!如果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做到垂直整合,那互联网平台就会变得太强大,政府可能不乐意了!后续还需要继续研究各大主体间会形成什么样的平衡!
3. 补充更新研究: 美国PBM的垄断地位是因为美国政府强制要求医疗保险,并将类似国家医疗medicare和mediaid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运营, 导致政策上强制,加上保险公司的绝对龙头, 使得商业保险公司能够代表在商业链的支付方有利位置, 实现最终处方否决权,拒付,罚款等权利,虽然美国要求医生具有处方最终决定权,药师具备处方的调整建议权, 但是pbm的存在实质上利用否决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拿到处方权利! 这种模式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医疗商业保险的过度发达导致, 国内的国家政府医保政策, 预计不会出现类似情况, 不会出现类似商业保险主导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