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SZ002281)$ 三、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根本性矛盾,涉嫌虚假陈述。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核心基础,是算力光模块行业的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业务发展与订单预期,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高速光互联技术研发等项目,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披露了相关业务的发展前景与产能建设的必要性。但其在案涉澄清公告中,全盘否认了大额订单、技术突破等相关传闻,声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二者存在不可调和的根本性矛盾。若公司无相关业务增长预期、无大额订单规划,本次 35 亿元定向增发的产能建设、研发投入的必要性完全不成立,其向监管机构与投资者披露的定增预案、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涉嫌虚假陈述;若公司坚持本次定增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则其澄清公告必然存在虚假陈述,刻意隐瞒了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重大变化。
综上,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员,以低价定向增发为目的,通过发布误导性信息恶意打压股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证券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恳请监管机构立即启动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