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复盘$*ST宁科(SH600165)$ 去年st以来所有公告,对重整全流程有一个认识,方便后续跟进其他的ST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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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ST宁科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以公司及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分别提出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重整申请,并申请启动预 重整程序。
在法院审查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 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但董事会无法保证中科新材稳定正常生产。为保证中小股东 利益,董事会将会在近期召开董事会慎重研究,确定是否会另行提出异议并视情况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 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这里当时就有人提出来,公司似乎不太愿意的样子,后面看果然公司提出了异议,见后续公告】
2025年4月26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提出异议的公告:
根据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目前状况,公司应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 一、驳回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后续综合各方诉求,再择机适时按需启动相关 拯救程序; 二、若法院不予驳回,则进行听证程序,并且给上市公司预留不少于 1 个月 的时间,论证预重整及重整可行性,并征集股东意见。
2025年4月29日:ST宁科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2025年5月7日:*ST宁科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鉴于公司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控股股东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 值,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公司预重整和重整事宜切实关系到股东的合法权益,影响证券市场及社 会稳定,宁科生物需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征集广大股东意见,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经过近期反复论证,公司董事会对当时提出的异议的看法有所改变,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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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 案》,并依据控股股东的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将该两项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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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 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这公司真会玩,对债权人提起的预重整提出异议,然后自己申请重整…同时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后才确定是否提起预重整】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石嘴山中院出具的(2024)宁02 破申1 号《决定书》及(2024)宁 02 破申 2 号《决定书》,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乐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新材分别以公司、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申请对公司、中科新材进行预重整,经石嘴山中院审查,决定对公司、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3)。
【决定书,关键性的一步,同时还制定了临时管理人,这里是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政府领导班子,可以高看一眼】
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0),启动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启动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1),临时管理人考虑到多家意向投资人向其表示因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尚未准备完毕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日期由2024 年6 月28日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8 日。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19)。
【这个公告简单复述了下进展,但无实质性进展,评论区网友认为未披露重整投资人的数量,不及预期,这里确实可以对比下去年的东园、今年的亚太我记得都公布了意向投资人】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39),子公司中科新材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并指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中科新材管理人。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0),启动重整债权申报工作。
2024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4)。
【例行每个月一个公告,除了子公司裁定重整外,公司本身预重整仍未有实际进展】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6),根据《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宁 02 破 3 号,中科新材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 时30 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页链接)召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7)。
2024年10月30日,公告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有评论说可能是对公司实控人的一种敲打?】
2024 年 11 月 6 日,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55)。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65),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石嘴山中院准许宁科生物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2 月28 日。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85),招募及遴选期间,共有 2 家产业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其中 1 家已经退出,目前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
【里程碑事件,确定了遴选后的重整投资人】
2025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石嘴山中院批复了《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共益债融资的请示》(二)(2024)宁 02 破 3 号之四,许可中科新材在重整期间借款额度不超过 100,000,000 元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人应对上述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新材、中科新材管理人三方签署了《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之共益债融资协议》并开展共益债借款事宜。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中科新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0)。
2025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1),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职工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石嘴山中院准许宁科生物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5 月28 日。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子公司延期提交重 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4),石嘴山中院裁定中科新材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6月 6 日。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关于宁科生物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提案》和《关于中科新材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融资的提案》已分别由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中科新材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8),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职工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实现宁科生物风险全面、彻底化解的目标,石嘴山中院准许宁科生物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根据共益债协议约定,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向中科新材提供的 300,000,000 元借款已到账275,000,000 元
2025年7月11日,公布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1、产业投资人以现金出资400,000,000元,取得357,142,857股,每股价格约1.12元。
2、财务投资人合计以现金出资841,323,635.20元,取得526,847,272股,每股价格1.60元。
【发现这两个签署协议的日期,是没有公告的,但是宁科在1-4月ST板块整体停滞不前的时候,翻了一倍。】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恒力国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2025年 9月 16日,宁科生物临时管理人向石嘴山中院提交了 宁科生物预重整工作情况报告及预重整转重整的书面申请,申请 将宁科生物转入重整程序。
2025年9月17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2024)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宁02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临时管理人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19日,公告债权人需于2025年10月16日前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
2025年10月16日,公告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截止,现将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10月22日,公告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方案草案:
本次重整以宁科生物本部 684,883,77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转增 13.59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 931,000,000股,转增后宁科生物总股本增至 1,615,883,775 股(最终转增股票 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 整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如下:
(1)其中 882,970,129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 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现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 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2)剩余 48,029,871股用于给债权人抵偿债务,详见第四部 分债权分类、调整和受偿方案。
(四)除权与除息 本方案实施后,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宁科生物股票 价值的影响,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即如果本 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高于转增 股份的平均价格,公司股票将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份的平均价 格,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 参考价无需调整。具体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3.2 条的 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的,可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本所可以根据申请决定 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布。”
2025年10月22日,公告经法院确定,公司将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14点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25年11月7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权总额为1,493,025,308.35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代表表决权金额1,437,300,874.55元
2025年11月13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执行期限:根据上述重整计划,公司、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裁定批准重整,并且有明确的时间限制,12月31日】
2025年11月26日,提示股价除权风险。
2025年12月9日,公告提示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1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