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SZ300555)$ 以后可以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方面的教科书级经典案例了。双方各执己见,特别是双方的律师也截然相反的意见,涉及法律层面,监管也没有权力定是非,必须法院才有权力决定哪方是合法的。监管能做的是什么?继续问询函,甚至立案调查,可是立案调查至少半年以上才有结果,结果也未必是明确哪一方过错。
争议的焦点是监事会决议的合法性,以及吴老板收购那几个人股权协议终止与否的合法性。还有一个破局,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监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把这次质疑的时间、地点等补全。只是如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选出新的董事会成员,到时现有董事会不认,成为双董事会格局,那时监管就有权力介入确定哪个董事会合法。只是如果现有经营管理层继续硬核,耍赖把公章、财务章等拿走,也是难办的,公章可不是你想刻一个就可以的,很多手续的,不容易,单单第一步报案环节就需要法人、管理层配合,不配合咋办?
总之这种如此闹僵是很麻烦的,还是需要吴老板做出妥协找出平衡之法,利益之争总归要利益平衡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