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化,不能走博实股份的老路、私有化路。
教授、院士们的职务专利,高校的技术,要由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并经营。
博实股份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人员,博实股份的实控人,是早期制度安排和制度缺陷的最大利益获得者。
治字-日新大模型,尤其双足+轮式人形机器人,虽有协议是合作研发,但主要是国有资产,是职务生成品。
现在的付宜利,倪老,祁乐,,,在“后灵博”时代,不应该象蔡老院士
、邓董
那样而成为博实股份的大股东。蔡公子直接继承其亡母股份并与蔡老股权切割,目前可能还没减持完。
$博实股份(SZ002698)$ $博实股份(SZ00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