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晋财经汇
2月11日,山西A股上市公司太钢不锈(000825.SZ)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鑫邦公司支付货款2.258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由于鑫邦公司未按法律文书履行全部义务,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但两次拍卖均流拍。公司拟按司法裁定的1.654亿元接收鑫邦公司持有的忻州热力20%股权,以抵偿鑫邦公司拖欠的货款。
若完成股权权属变更,忻州热力将成为太钢不锈的参股公司。
本次以股抵债事项源于太钢不锈与鑫邦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信息显示,鑫邦公司向太钢不锈采购热连轧卷(板)后拖欠货款,太钢不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欠款。
经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裁定鑫邦公司需向太钢不锈支付货款2.258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鑫邦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文书要求履行全部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