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聊聊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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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崎先生
 · 北京  

这一段的回调,正好也把那些过来炒借壳的洗掉。我已经提醒了至少两个月,借壳是不可能的,最简单的道理,中昊控股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再收购中昊,哪有这种道理,中国上市公司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一种解法是设立很多SPV转移控制权,那种方法可能只有国资能玩,非常麻烦,不可能审核过的。另一种就是开普云那种,让金泰克把核心资产打包进一个子公司,开普云把这个子公司收了。这个也非常麻烦,现在开普云那边应该也还没完成,老股东基本上很难退出。

还有那些觉得自己从公告中看出言外之意的,还是赶紧走吧。

下面说回问询函,翻看我前面写的内容,应该说这些问题都是我长期在关注的问题,虽然震惊于监管的直白,但细看下来并没有最初想象得那么难回复。

请相关方充分说明本次换届涉及人员安排的主要考虑,对上 市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管理规划,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能力; 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相关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 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已披露内容存在冲突。

因为来的都是做资本的,这里其实并不是很让人为难,国家也支持并购寻找增长的第二曲线,一两年内肯定是没什么营收,也改变不了主营。看看杨总以前是怎么回复的:本次控制权变更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整合产业链资源、加速产业升级,完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到底怎么升级,这个方案在董事会改选之后,本来也是要拿出来的,新的董事会变更了以往的计划,我觉得应该能过关吧。

请相关方结合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IPO条件充分论证,中昊芯英原董事会秘书和CFO任职天普股份对其独立IPO计划的潜在影响,相关事项是否将构成中昊芯英独立IPO的实质障碍;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已披露内容存在冲突,相关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如有,应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相关方明确说明,康啸、陈捷闻受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其他兼职情况,是否仍在中昊芯英及其他相关公司担任职务、领薪,或实际承担相关工作;如是,应明确说明是否违反相关规则及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并立即进行整改。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有针对性的明确意见。

这两个问题,注意一下公告

目前看,大概率是辞职了。因为非上市公司董秘一般就是为了IPO,现在CFO和董秘都要招新,还专门是为了港股IPO,说明这两位就是专门给天普准备的了。

立案的问题不多说了,以前该说都说过了。

这次问询函如果继续用以往打太极的方式,仍然有可能蒙混过关,但从我的视角出发,这个问询应该是为了公司日后能更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