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2025年10月,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5年11月8日起,对部分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及相关制造设备实施出口管制。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
公告明确管制三类物项: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300 Wh/kg);
高性能正极材料(如高密度磷酸铁锂、三元前驱体等);
所有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关键生产设备与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主流储能用磷酸铁锂(LFP)电池并未被纳入管制范围。这一精准施策,意外为储能系统集成商创造了战略窗口期。
公告第一条即明确: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受管制。
而当前全球储能市场主流LFP电芯能量密度普遍在160–220 Wh/kg之间,即便是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企业推出的“高能版”LFP(如“天恒”“刀片”),实测能量密度也仅约230–240 Wh/kg,远未触及300 Wh/kg门槛。
这意味着:
99%以上的电网级、工商业及户用储能系统所用电池不在管制之列;
储能集成商出口的电池包,只要不使用超高性能电芯(如用于无人机、特种车辆的三元电池),无需申请出口许可;
政策真正瞄准的是可用于军事、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扩散风险,而非民用储能产业。
尽管电池本身未被限制,但公告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实施全面出口管制(无论性能参数),这引发了市场对供应链的担忧。
然而,对系统集成商而言,这一影响高度间接且可控:
集成商不直接出口负极材料,而是采购成品电芯;
电芯厂商(如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可:使用天然石墨或复合负极替代部分人造石墨(技术上可行,成本略升);申请出口许可(对合规客户,审批流程预计高效);加速海外本地化材料布局(如在匈牙利、墨西哥建负极产线)。
集成商可通过供应链管理规避风险:要求电芯供应商提供“非受限材料声明”或采用已获许可的电芯型号。
结论:负极材料管制对集成商的影响,远小于对负极材料厂(如贝特瑞、杉杉)和电池设备商(如先导智能)的直接影响。
主力产品均采用标准LFP电芯(<220 Wh/kg),完全不在管制清单内;
海外项目多采用模块化设计,电芯可灵活替换;
反而受益于海外竞争对手供应链受阻:LG、Samsung SDI等海外电池厂若依赖中国高端材料或设备,扩产将受限,中国集成商全球份额有望加速提升。
部分高端户储产品为压缩体积,采用能量密度接近260–280 Wh/kg的LFP电芯,仍低于300 Wh/kg,暂不受限;
风险点在于:若未来为提升竞争力而开发≥300 Wh/kg产品,则需申请许可;
短期无实质影响,但技术路线选择需更谨慎。
此次政策客观上强化了中国储能集成商的三大优势:
中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储能产业链。即便部分材料出口受限,国内仍可保障大规模、低成本、高一致性的LFP电芯供应,而欧美尚无同等能力。
当海外客户发现本地电池供应不稳定或成本高企时,会更看重整体解决方案的可靠性。阳光电源的构网型技术、海博思创的AI运维、阿特斯的项目开发能力,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中国集成商已开始建立“出口合规体系”,包括电芯溯源、材料声明、报关标注等。这将成为进入欧美市场的新门槛,二三线海外厂商难以快速适应。
短期:市场或因误读政策出现情绪波动,但基本面未受损;
中期:海外储能项目招标将更倾向选择供应链透明、交付稳定的中国集成商;
长期:政策倒逼行业从“拼电芯”转向“拼系统”,能量管理、热安全、寿命预测等软实力成为核心壁垒。
这不是一场危机,而是一次筛选。
能快速建立合规体系、优化电芯选型、强化本地服务的集成商,将在这场全球能源转型中赢得更大份额。
首选:具备全球交付能力、电芯采购多元化的综合龙头(如阳光电源、阿特斯);
次选:深耕国内市场、受益于优质电芯回流的领先者(如海博思创);
观察:户储厂商需跟踪其电芯技术路线是否逼近300 Wh/kg红线;
回避:过度依赖单一高能量密度电芯、无本地化布局的中小集成商。
结语
中国此次锂电池出口管制,是一次精准、克制、战略清晰的产业政策行动。它没有扼杀储能出口,反而通过限制“军民两用”高端技术扩散,保护并强化了中国在民用储能领域的全球竞争力。
对储能系统集成商而言,这不仅是“危中有机”,更是危中藏机、机大于危。真正的赢家,将是那些早已超越“组装厂”定位,以技术、服务与合规能力构筑护城河的企业。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2025年10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原文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企业具体出口操作需以主管部门最终解释及许可为准。市场有风险,决策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