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头像
赵老姐
 · 浙江  

为什么现在借壳上市后要求36个月内不能注入资产

这一规定主要源于中国证监会对借壳上市的严格监管政策,其核心目的是防止规避IPO审核标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体原因如下:

监管逻辑与政策背景

防止监管套利: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如果控制权变更后36个月内,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且资产规模(如营收、净利润或资产总额)超过原公司100%,则构成借壳上市,需适用等同于IPO的严格审核标准。

避免"曲线救国":若允许控制权变更后立即注入资产,一些无法通过IPO审核的企业可能通过"收购壳公司+注入资产"的方式绕过严格的IPO审核,形成监管套利。

实际运作机制

36个月承诺:收购方在取得控制权时通常会公开承诺"36个月内不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这被称为"不构成重组上市承诺"或"避免借壳上市承诺"。

时间窗口设计:36个月期限是监管设定的关键时间点。控制权变更满36个月后,即使向同一控制人购买大体量资产,也不再构成借壳上市,仅需按普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流程更为简化。

实际案例应用

许多收购案例都采用了这一策略:

收购方先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36个月内不注入核心资产利用这36个月时间进行业务整合、技术验证或财务达标36个月后按普通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注入资产

这种安排既符合监管要求,又为收购方未来的资本运作预留了合规空间,是当前资本市场中常见的资本运作策略。$嘉美包装(SZ002969)$ $锋龙股份(SZ002931)$ $上纬新材(SH68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