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间,五芳斋(沪市代码:603237)公告称,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114.7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五芳斋《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考核期为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116%,或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2%。
根据五芳斋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57%,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9.66%,未达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