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间,领湃科技(300530)公告,因违规减持,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衡帕动力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在2021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领湃科技84.88万股股票;卖出后,其持有领湃科技股份的比例从35.43%下降至34.94%。衡帕动力持股比例变动触及领湃科技已发行股份的35%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仍继续减持领湃科技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衡帕动力已于2025年6月9日主动购回违规减持股份10.52万股,且无需上缴价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衡帕动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领湃科技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公司将敦促相关股东进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