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国资无奈!1.32亿元业绩补偿款迟迟不付,*ST高斯原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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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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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刘潭爱和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高斯)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ST高斯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若*ST高斯未完成前述业绩,刘潭爱应在*ST高斯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ST高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ST高斯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ST高斯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211.45万元。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中公开披露的承诺,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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