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永安行今日披露关于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逐条回应监管关切。此前,上交所围绕控制权变更、定价公允性、表决权放弃条款、业绩承诺、认购资金来源等六大方面问题,对永安行发出审核问询。
上交所首先聚焦股权转让价与发行价差异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披露,2025年3月14日,上海哈茂以每股13.76元受让孙继胜等股东合计32,721,710股;同日,杨磊以每股15.28元受让上海云鑫14,363,882股;而本次向上海哈茂定向增发的价格仅为11.70元/股。交易所要求说明价格确定依据及差异合理性。
永安行在回复中援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称,协议转让价不低于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即合规,上海哈茂受让价13.76元恰为15.28元收盘价的90%,杨磊按收盘价交易亦符合规则。
至于11.70元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