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9月3日晚间,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达公司”)以《存单质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或无效为由,要求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返还资金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纠纷源于2017年原实控人江昌政违规担保,导致上市公司5元资金被银行扣划。叠加近期2175万元证券赔偿判决及9.15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升达林业在5月刚摘帽后仍面临治理遗留风险,尽管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诉讼负担与历史问题持续拖累公司发展。
追溯事件,2017年7月,升达林业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环保”)向厦门国际银行借款5亿元。升达林业当时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