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9月15日早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或“公司”)发布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所持695.26万股(占总股本1%)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按最新股价13元/股测算,套现金额约9038万元。此次强制执行源于中冶纸业金融借款违约,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石景山支行申请法院处置其持股。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和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发布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冶纸业转发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04执恢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