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金瑞矿业(600714)发布公告,关于公司与北京中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达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西宁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判决公司向原告康达工贸、中锰工贸分别支付咨询费60万元和66万元。同时,本次诉讼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16,140元,由上诉人金瑞矿业负担。
公司提示到,依据判决结果,公司应承担康达公司、中锰公司咨询费共计人民币1,260,000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确认预计负债1,260,000元,后续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履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金瑞矿业多次沦为被告。5月27日,金瑞矿业收到城西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硫化碱公司就运费拖欠提起诉讼。8月14日,金瑞矿业公告,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运输合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