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2月5日晚间,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间接控股股东人员超越权限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审批,导致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叶茂、现任董事长吴小波被甘肃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叶茂、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称,经查,丽尚国潮间接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人员在丽尚国潮OA系统中开设账号,存在超越权限参与审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情形,丽尚国潮的独立性存在不足,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叶茂,现任董事长吴小波,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甘肃证监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