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601117)12月7日公告,公司孙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中国化学孙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获悉赛鼎宁波涉及胡菊玲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提起的诉讼。
据公告,本次诉讼共有40名被告,除赛鼎宁波外,还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宇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原告胡菊玲等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向胡菊玲等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并请求法院判令除康得新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请求法院判令上述所有被告共同向原告诉讼代表人陈群星、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