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间,扬帆新材(300637)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樊培仁的留置措施。目前,樊培仁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此前,扬帆新材8月2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樊培仁被留置并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扬帆新材于近日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签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樊培仁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樊培仁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根据扬帆新材年报资料,樊培仁,1953年出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去年年报发布日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扬帆新材主营业务为光引发剂、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等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7年4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业绩方面,扬帆新材已连续两年亏损。2023年和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88亿元、-0.46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7亿元,同比增长36.56%;归母净利润3064.9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