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ST岭南(002717)发布公告,涉2.08亿元金融借款纠纷,公司收到民事一审判决书,面临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或“原告”或“申请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岭南水务(连平)有限公司(“被告一”或“岭南水务”或“项目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或“ST岭南”或“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
限岭南水务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9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限岭南水务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损失12.44万元。
同时,ST岭南对岭南水务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ST岭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岭南水务追偿。此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本案诉讼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