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投诉时存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华林证券辽宁分公司接警示函,此前公司投行执业评级下降至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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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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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辽宁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辽宁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经查,华林证券辽宁分公司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存在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辽宁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华林证券辽宁分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读创财经注意到,根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因投行、经纪等业务违规,华林证券已多次收到监管层相关监管措施(网页链接)。此外,公司大股东立业集团年内已10次宣布质押所持股份。

此外,不久前公布的2025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华林证券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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