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2月5日晚间,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或“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之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盛实业”)的合作纠纷诉讼迎来新进展。据悉,双方因“联康城(六、七期)”项目合作到期后的抵债协议履行产生纠纷,置地公司此前提起诉讼,近日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明确不支持祺盛实业的监督申请。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告提示,案件执行结果及相关款项收回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置地公司与祺盛实业关于共同合作投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联康城项目”)所签署的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已于2021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