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间,天宜新材(688033)发布公告,公司的子公司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司法划扣合计401.58万元。
公告显示,天宜新材子公司天启颐阳分别与江西展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展轩光电”)、北京卓博润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卓博润德”)、江油市太平镇名望广告经营部(下称“名望广告”)买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天启颐阳未按期支付前述合同款项,展轩光电、卓博润德、名望广告分别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天启颐阳分别与展轩光电、卓博润德、名望广告达成调解协议。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调解书》((2026)川0781民初958号、(2026)川0781民初947号、(2026)川0781民初948号)。
因天启颐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展轩光电、卓博润德、名望广告分别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分别强制划扣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870,119.25元、115,610.00元、30,000.00元,合计划扣金额4,015,729.25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48.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964.02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15.68%。
天宜新材表示,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天宜新材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天宜新材特别提示称,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业绩方面,天宜新材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
据近日披露的业绩快报,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下降10.48%;净利润亏损22.0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4.95亿元。公司解释称,受行业供需失衡及公司流动性影响,公司光伏业务持续未见回暖,碳碳业务出货量下滑,石英坩埚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石英坩埚业务子公司临时停工,轨道交通业务出货量下降,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较去年同期进一步下滑。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