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子公司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追讨超1600万元拖欠租金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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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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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3月19日晚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对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租金超1203万元及相应违约金416万元,案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

公告披露,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于近日收到仙游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元生智汇因与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被立案受理。

2023年3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书》;2023年4月13日,原告与被告分别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书》《办公家具IT设备租赁合同书》;原告与被告签订《宿舍租赁合同书》《厂房租赁合同书》。

2024年1月1日,原被告签订《解除协议》,一致同意解除上述5份租赁协议,经双方结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租金12035397元。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尚欠的租金,同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产生了暂计至起诉之日的违约金4168130.19元。

综上所述,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求。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12035397元;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起诉之日的违约金4168130.19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公告称,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

公告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163.34万元。

业绩方面,春兴精工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本期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4000万元至42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902.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31000万元至39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6025.0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3014元/股至0.3723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1764元/股;本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000万元至-36000万元,上年末为4863.49万元。

审读:梁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