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3月20日晚间,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公司”或“被告”)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的5.5亿元贵州威宁保龙风电场EPC项目,因被指未落实项目融资、未签订风机采购合同构成违约,遭发包方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保龙”或“原告”)起诉,原告请求确认合同终止,并索赔风机采购增费、融资成本、违约金等合计超4127万元,案件已立案且定于2026年4月13日开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披露,公司与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案涉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并收到贵州保龙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总价为5.5亿元。
2024年4月,公司致函贵州保龙,与贵州保龙解除双方签订的《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和原告贵州保龙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确认案涉《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已于2024年1月11日终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风机采购增加费用1,000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融资成本增加费用暂计2,351.75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融资保函费用37.3626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738.54万元;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全部由被告承担。《民事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作为发包人的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由被告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中标,并与原告签订了《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下称《EPC合同》)。然《EPC合同》签订后,被告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未及时履行《EPC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项目融资、提交履约保函、签订风机设备采购合同、保障项目工期进度等,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根据《EPC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条第3款“资金来源”约定,由被告负责融资建设。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被告为牵头单位,负责项目设备采购及融资,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但在《EPC合同》签订后,被告迟迟未能落实本项目资金,经原告多次催告无果,严重影响案涉项目正常推进。
根据被告向原告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第3条“联合体的职责分工”载明:“风机主机及叶片、塔筒、锚栓、电气设备的采购由联合体牵头方即被告负责实施”。2023年7月25日,被告向风机设备供应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风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金风公司为中标单位,但,被告迟迟未与金风公司签订合同,导致风机设备无法按期交货进场,造成工期延误。
被告上述种种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EPC合同》第21.2条约定,原告有权终止合同。因被告拒不纠正前述严重违法违约行为,已不具备履约诚信及履约能力,无奈之下,原告于2024年1月9日向被告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终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案涉合同已于被告实际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即2024年1月11日终止。
在《EPC合同》终止后,因风电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风机价格上涨,风机采购合同金额由13108.8748万元变更为14108.8748万元,增加费用系因被告违约行为导致,故应由被告承担。
另因被告迟迟未能落实本项目资金,原告在《EPC合同》解除后增加融资成本暂计2351.75万元,以及融资保函费用37.3626万元,应由被告承担。
另根据《EPC合同》第21.5条约定:“根据发承包三方确认的资金支付计划(含三方签订的分包和供应合同的付款)(见附表),对于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年化10%利息支付违约金,发包方在结算中扣除。”因被告未及时按照《资金计划表》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误,故应依约应承担违约金738.54万元。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判如所请。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金冠股份称,本案件的预计开庭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
业绩方面,金冠股份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续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亿至-3.00亿,净利润同比下降8.11%至增长9.91%,预计营业收入为10.50亿至10.80亿元。
关于业绩变动的原因,金冠股份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为维持核心市场份额,下调产品销售价格,导致部分核心产品毛利率、毛利额出现阶段性下滑,经营利润空间被压缩;报告期内部分资产及资产组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能力不及预期,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此外,部分应收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