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3月30日晚间,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债务化解进入关键阶段。此前债权人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已于2025年10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重整及预重整,2026年3月该债权人转而向深圳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公司同意推进并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担任重组协调人,重组中心已受理申请。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5月14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公司提示庭外重组能否达成方案、是否转入司法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未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公告披露,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申请人杭州晟泽盈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10月21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6年3月,申请人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拟待条件成熟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恳请重组中心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公司同意推进庭外重组,并推荐金杜律所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重组中心对庭外重组申请予以受理,并确定金杜律所为公司的重组协调人。
为加快推动公司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如有)相关工作,重组协调人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截至本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即2026年3月30日),对美丽生态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4日(含当日)。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网页链接)登录平台,获取《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权。
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告提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重组方案或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未进入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业绩方面,据美丽生态1月31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3,6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6.20%~304.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14,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7.56%~619.55%;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09元/股~0.0313元/股,上年同期为盈利0.0153元/股。
关于业绩变动原因,美丽生态称,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以下因素所致:一是上年度对业绩贡献较大的重点项目基本处在交工验收阶段,而本年度新增项目启动及实施时间相对较晚,即将进场的项目也未开始大规模施工,处在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性收入贡献;二是部分存量项目回款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本期回款金额较上期有所减少,对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审读:梁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