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上市公司的诚信自律与券商的专业守规。然而,过往监管案例中,部分券商与上市公司突破底线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更动摇了市场根基。以下结合公开披露的典型案例,全面梳理二者常见的违规类型与具体表现,精准补充罚款金额、没收非法所得及核心人员市场禁入等关键处罚细节,为投资者敲响警钟。
一、IPO造假:券商“铺路”,企业“造假”,上市即埋雷
核心特征:拟上市企业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业绩,券商作为保荐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甚至主动协助造假,共同骗取上市资格,本质是对资本市场“入口关”的系统性破坏。
欣泰电气×兴业证券:
欣泰电气在IPO过程中通过虚增应收账款、伪造回款记录等方式,虚增利润近3000万元。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未对财务数据真实性进行穿透式核查,在发现疑点后仍出具“无异议”保荐意见,直接推动企业上市。
处罚结果: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成为A股首家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兴业证券被罚款6000万元,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相关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再从事证券业务。
二、信披违规:券商“帮腔”,企业“隐瞒”,信息成谎言
核心特征:上市公司刻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诉讼纠纷等关键信息,或披露虚假数据,券商作为持续督导机构不仅不督促整改,反而协助编造理由规避监管,导致投资者基于错误信息做出决策。
雅百特通过虚构海外工程合同、伪造海关单据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超5亿元。金元证券作为其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核查时未实地走访项目、未验证合同真实性,甚至帮助企业“合理化”异常财务数据,导致虚假信息持续披露近2年。
处罚结果:雅百特被罚款60万元,实际控制人被罚款3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金元证券被罚款40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分别罚款10万元-30万元。
三、利益输送:券商“分羹”,企业“输送”,形成利益闭环
核心特征:上市公司通过高溢价收购券商关联方资产、支付超额财务顾问费等方式定向输送利益,券商则通过发布乐观研报、操纵股价等方式“回馈”企业,形成“企业让利-券商抬轿-双方分利”的利益链条,最终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乐视网×中泰证券:
乐视网在扩张期间,通过收购中泰证券关联方持有的亏损影视公司(溢价率超300%)、支付远超行业标准的财务顾问费(单笔超2000万元)等方式,向中泰证券输送利益超3亿元。中泰证券则发布28份“强烈推荐”研报,刻意淡化资金链风险,推高股价协助其融资。
处罚结果:乐视网被强制退市,实际控制人贾跃亭被罚款2.41亿元并终身市场禁入;中泰证券因未勤勉尽责、参与利益输送,被没收非法所得634万元,罚款1120万元,相关分析师被暂停执业1年。
四、操纵市场:券商“操盘”,企业“配合”,股价成收割工具
核心特征:券商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联合上市公司通过“精准释放利好/利空”“集中资金买卖”“泄露内幕信息”等方式人为操纵股价,待散户跟风后完成“高位套现”,本质是对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的公然践踏。
方正证券时任高管与北大医药实控人合谋,在北大医药重组期间,控制30余个账户集中买卖股票,同时提前向特定资金泄露重组信息,通过“拉抬股价-逢高减持”非法获利1.04亿元。
处罚结果:方正证券被罚款1.9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04亿元,涉事高管被终身市场禁入并追究刑事责任;北大医药相关责任人被罚款30万元,公司股价暴跌导致投资者损失超5亿元。
五、其他违规:监管套利与持续造假
部分案例中,券商利用对监管规则的熟悉,协助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抽屉协议”等方式长期掩盖违规行为。例如某上市公司被实控人挪用资金2.3亿元,合作券商协助设计虚假贸易合同、伪造资金流水掩盖,导致问题拖延3年才曝光,公司已资不抵债。
处罚结果:涉事上市公司被罚款50万元,实控人被罚款200万元并实施10年市场禁入;券商被没收违法所得210万元,罚款800万元,相关项目负责人被实施5年市场禁入。
投资者避坑指南
1. 查“双档案”:通过证监会官网“行政处罚”栏目,查询上市公司和券商的“罚款金额、没收所得、市场禁入”记录,若双方均有同类违规且持续合作,直接列入“投资黑名单”。
2. 盯“异常点”:企业方面关注“营收与现金流长期背离”“关联交易占比突增”;券商方面警惕“研报回避核心风险”“与企业存在非业务关联且交易溢价过高”,这些均是违规的典型信号。
3. 信“监管声”:对监管部门发布的“问询函”“警示函”保持敏感,若企业与券商对监管质疑“回避核心”“反复拖延”,往往意味着问题已超出“正常经营范畴”。
资本市场的公平从来不是天然存在的,每一笔处罚金额背后,都是投资者的真金白银;每一份市场禁入决定,都在警示违规的代价。远离“劣迹组合”,才是对自身资金最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