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原帖围绕惠城环保(300779)废塑料回收技术展开分析,通过与PureCycle对比、引用欧洲政策及陶氏案例,得出“惠城成本优势显著”“A股估值不配其价值”的结论。但深入拆解技术细节、行业数据与公司动态后发现,原文存在技术路线混淆、成本对比失真、政策红利误读、估值逻辑偏差四大核心问题,其乐观判断忽视了溶剂法回收的商业化难题与惠城的现实风险。
一、技术路线混淆:惠城与PureCycle并非同类,“成本优势”缺乏对比基础
原文核心论证逻辑是“对比PureCycle凸显惠城成本低”,但二者采用的技术路线存在本质差异,直接对比属于“错位对标”,所谓“成本优势”无从谈起:
1. 技术原理与目标产物完全不同
PureCycle的溶剂法(DR):属于原文强调的“物理回收”,核心是通过“选择性溶剂溶解-沉淀”,在不破坏聚合物化学结构的前提下提纯,最终产物是高纯度再生树脂(如纯度99.9%的PP),可直接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