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财经 王敏8月29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赴港IPO获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国际司于8月22日至8月28日对其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一、进一步说明锦江酒店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
二、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有关规定,说明锦江酒店股本中国有股份相关情况。
三、锦江酒店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数据跨境流动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请说明:(1)锦江酒店及境内子公司取得烟草零售许可相关情况;(2)锦江酒店境内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不违反外资准入政策的明确依据;(3)除上述外,锦江酒店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