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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斯坦
 · 上海  

动不动就把无风险利率equal为企业合理PE的方式,逻辑上根本就不通。
[all cash is equal」是计算未来自由现金流折现的逻辑基础,而不是拍合理 PE 的公式合理PE的得出,应该是结合无风险利率、公司确定性、企业长期 ROE、自由现金流质量、安全边际后的公允值。
[all cash is equal]的前提是:这笔现金真的属于股东、能以分红/回购/清算等方式回流,才和国债现金等价。
按某种逻辑,只要确定性高,哪怕企业:从不分红;不回购;利润全低效再投资;现金躺在账上被挪用:也依然可以给 30 倍 PE,因为“确定性高”。
这明显不合常识。
不能兑现给股东的账面利润,根本不和无风险现金等价,确定性再高也没用。
总把「all cash is equal」挂在嘴边的人,思维往往是倒置的:先预设一个合理价值,再倒推现价与价值的价差,以此判断贵贱。
而格雷厄姆、约翰・聂夫等经过长期实战验证的价值投资者,思路恰恰是正向的:先看企业能提供多少股息,再看未来能实现多大成长,将两者合成为股东的潜在综合回报,只要估值不贵,便可以入手。
回头再看散户乙的十年回本理论,虽然我总觉得这种算法不尽完善,但至少,这是一种难得的正向估值思维,确定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