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审只赔300余万元 大全能源又惹上官司了 上半年反内卷同比增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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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闻君
 · 浙江  

海闻社观察 诉讼拉锯战。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卷入一场长期打不完的诉讼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10月9日晚间,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传达的《民事上诉状》,原告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索科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林玉霖对一审重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人要求撤销今年9月作出的一审重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涉案金额高达7.45亿元。而就在一个月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大全能源赔偿贤安新材料各项损失共计329.71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这场诉讼拉锯战已持续两年之久。案件起源于2022年大全能源与贤安新材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约定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将硅料交由贤安新材及其关联方进行硅芯加工。

次年,双方签订的年度合同如期届满,大全并没有选择续签新的合同与对方继续合作。原告方因此认为,大全没有提前与其平等磋商,自行决定与其他供应商合作,构成对《业务合作协议》的根本性违约,于2023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索赔金额,原告方要求的数额十分巨大,经过多次调整大全也无法接受,这也使得诉讼长期无法结束。

首次诉讼时,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88亿元;2023年9月,原告索赔金额增至19.59亿元;2024年5月,原告索赔金额调整至18.48亿元;2025年4月,原告再次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调整为7.43亿元。

此次上诉,原告的诉求金额进一步明确为7.45亿元,与一审重审判决的329.71万元赔偿额形成巨大反差。

一审重审法院与原告方在判决上的巨大分歧,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问题上。

根据9月11日大全能源发布的公告,一审重审判决结果包括:确认原告与大全能源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于2023年12月31日终止;大全能源赔偿原告厂房租金、人员薪酬损失合计299.71万元;赔偿原告律师费30万元;上述款项合计329.71万元。

与此同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金额高达5.41亿元的利润损失赔偿和1.9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要求。

大全能源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一审重审判决,本次判决需由公司承担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由于原告方已提起上诉,这场涉及数亿元利益的诉讼争端仍将继续。截至目前,二审终审尚未开庭审理。

就在诉讼风波延宕的同时,大全能源的业绩也正面临严峻挑战。

2025年上半年,大全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4.70亿元,同比下降6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47亿元,同比增亏。这一业绩表现反映了光伏多晶硅行业当前面临的普遍困境。

面对行业逆境,大全能源积极响应行业“反内卷”倡议,主动推行减产策略。2025年上半年,公司多晶硅产量为50,821吨,同比下降约60%。华泰证券分析师指出,公司上半年“亏损加剧,主要系硅料价格下行,公司出货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提升,导致单位亏损加剧”。

尽管业绩亏损,大全能源依然保持着充足的现金储备,这被市场视为公司穿越行业周期的关键底气。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银行承兑票据、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等资金储备余额合计达120.9亿元,资产负债率低至8.04%,且无任何有息负债。

在主动减产的背景下,大全能源持续推进成本控制,努力提升运营效率。由于停工产线相关人工、折旧等固定成本影响,2025年上半年公司单位成本55.07元/kg,同比上升19.8%。但通过持续深化生产端降本增效与运营端精细化管理,2025年上半年公司单位现金成本降至37.66元/kg,环比下降6.57%。

大全能源的困境并非个例,而是整个光伏行业在当前阶段集体面临的挑战。

2025年上半年,在国内光伏多晶硅行业面临价格持续下行、全行业普遍亏损的艰难环境下,多家光伏企业都采取了类似的减产策略。光伏行业的反内卷,也正是希望通过主动约束行业产能,缓解市场供给压力,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

诉讼案的一波三折,对大全的影响有,但其实相对有限。行业的自救与自身业绩的反转,可能将更多影响公司的未来。随着7.45亿元索赔案进入二审阶段,这家硅料巨头的前路仍充满变数。

对于大全能源而言,如何在这场长达两年的诉讼拉锯战中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借助充足的资金储备在行业寒冬中稳步前行,将是其能否在下一轮行业复苏中抢占先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