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603020.SH)12月20日发布公告,对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项进行更正及补充。据悉,魏中浩与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29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转让总价款为2.61亿元。
本次公告的核心更正在于持股情况的统计口径,由此前单独列示股东持股调整为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持股:转让前,魏中浩及一致行动人持股13,033.4266万股(占比34.01%),转让后持股降至10,133.4266万股(占比26.44%);杭州明策及一致行动人原持股975万股(占比2.54%),受让后持股增至3,875万股(占比10.11%)。
资金来源方面,原公告仅标注为自有资金,更正后补充披露涉及金融机构借款,借款期限1年,到期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安排偿还。同时,公告新增了双方一致行动人信息,转让方一致行动人为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方一致行动人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双方实际控制人存在合作关系而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