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920198.BJ)于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设备销售业务时,在明知自身不具有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仍违规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导致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和10,152.8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7%、69.16%和63.02%。公司虽于2024年4月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但仍被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陈军、财务总监王昀因未勤勉尽责,分别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和100万元的罚款。
同期,公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额度在1,000万元至1,400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的盈利411.22万元大幅下滑,变动比例为-343.18%至-440.45%。公司解释,当前亏损属于业务转型期的正常阶段性表现,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主要原因包括: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营收相比2023年度增幅较大,且第四季度营收占比持续走高,对账款迁徙率构成不利影响;部分合同受项目工期限制无法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基于谨慎性原则提高了坏账计提比例;参与湖北交投集团战略性新兴产业试验项目技术攻关导致研发支出增加;以及产业基地转固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折旧推高了当期成本。以上因素共同挤压了利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