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1月27日印发了《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用真金白银补贴低空经济发展,最高补贴额度可达2000万元。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小结:
旨在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拓展低空示范场景、培育壮大低空产业、健全完善保障体系。
力争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
低空物流试点:
对新开通使用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低空物流航线,常态化运营1年以上、年度执行不少于500架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航线支持1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开通使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低空物流航线,常态化运营1年以上、年度执行不少于1000架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航线支持5万元。
城市空中交通业态:
对取得军民航管理部门审批且已开通公开渠道售票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电动垂直起降器(eVTOL)商业运行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企业给予支持,每条航线由市、区县两级各承担支持资金的50%。
试飞测试基地建设:
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低空制造业创新发展:
支持低空装备企业开展“订单式”研发制造,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低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增获批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对新增获批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级、市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500万元的支持。
培育低空经济优质企业:
对新获评的低空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支持。
对低空经济企业“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的支持。
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共性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对服务于低空飞行的空天信息地面站网配套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和推动存量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低空项目支持力度,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总额(扣除我市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出资)的1%,给予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该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赛力斯(SH601127)$ $航天彩虹(SZ002389)$ 刚成立了重庆赛虹,专注低空飞行器以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