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年,我在操作厦门国贸与中铁工业两只股票时,遭受了“两面夹击”。在厦门国贸两个涨停板后,我选择了清仓,错失了后续的涨停板;而此前在中铁工业上,又因未能及时止盈,导致股价回落至起点,利润全部吐出。两次操作,一卖一守,结果都错了,就像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这段经历更加让我认识到了短线的难度,也再次印证了我或许并不适合短线交易。反思一下,真正的教训在于,缺乏明确纪律的决策,往往会陷入被动。
借此,我对自己的投资卖出纪律进行了重申与梳理。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方可考虑卖出:
1.公司估值已回归合理区间,且基本面未呈现显著改善;
2.估值已进入明显泡沫化区域;
3.作为“烟蒂股”投资已实现约50%的收益,同时发现了更具性价比的低估值股票。此时,可以轮动买卖股票。
否则,若标的公司虽已实现预期收益,但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困境反转迹象,同时业绩明显改善且可持续,则应继续持有。
这些年选的股票,股价大多数较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