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Express(ETS)$ 高瓴创投有限公司(Hillhouse Venture Capital Limited)及马书勤(Shuqin Ma)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13G表格,披露其对精英快递控股公司(Elite Express Holding Inc.)A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由马书勤全资持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高瓴创投有限公司持有766,667股A类普通股,占已发行A类普通股的6.1%。马书勤还通过高瓴创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同等数量的股份。该申报文件包含一份联合申报协议,表明双方同意就13G表格进行联合申报。此次申报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Rule 13d-1(d)条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