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股东大宗交易的公告规定
简单来说,核心规则是:大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买卖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时,需要履行公告义务。需要公告的主要情形(针对大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沪深交易所的细则,以下情况必须公告:
股东身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大股东”)。
交易规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且减持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要求:事前公告(减持计划公告),大股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如果预计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可能低于5%,或者减持数量可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必须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公告内容:包括减持目的、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二、光启技术的总股本是215458.07万股。
总股本的1%就是21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