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身边朋友之前就碰到了,有些不确定性,但想了想跟我们投资息息相关,还是跟大家分享一下。
朋友接到深圳某区电话,境外炒股要报个税!
朋友慌了,因为听说跨年的盈亏不能抵扣,大部分人过去两年巨亏,今年刚赚了一点但总体还是亏钱的,因此交今年的税可能会导致亏损更严重!
这听了谁不生理性恐慌,我这么理性的人也会慌。好在我利用应激情绪立即去研究大伙们向税局了解的情况,汇总掌握了一些关键信息:
税局知道的信息:账号、年初和年末余额、卖出资产总额、利息、股息。
税局不掌握的信息:每只股票每次卖出的具体盈亏情况、账户总体盈亏情况。
补税要求:重要!
1、没卖出的浮盈的资产暂时不用交税!浮盈和浮亏都不计入这一年的账户数据统计。
2、跨年套牢的股票,实质上可以做到跨年互抵!因为成本计算的时候是用先进先出法或平均法,这个可以灵活选择,哪个纳税低选哪个!
如:四年前买了200元的100股阿里,最近四年平均买入成本(买入总金额/买入总股数)130,今年140元只卖出了100股阿里,那么按照先进先出法,先进来的200元阿里先卖出就是亏损的,不用纳税!按照平均成本130卖出就是盈利的,要纳税!自己灵活申报!
3、同年盈亏互抵:同一年份的1-12月,本人名下所有账户的每笔交易(包括股票、基金、债券、期权等)盈亏互抵。
不过股息、存款利息等盈利不能和交易亏损互抵,要单独收20%税。
4、完税证明:上述所有交易都要提供详细的交易流水,与税局掌握的信息匹配(参考上面的信息,嫌麻烦总数字不要差太多就行),明显虚假可能面临处罚。
为什么我的信息会被税局掌握:
CRS(共同申报准则)交换了境外金融账户的信息,除了美国金融账户外,其他地区的大部分都能掌握(含英国、加拿大、瑞士、印度等金融账户)。
此外,美国金融账户未来也未必不会交换,如果到时候追讨,需要补滞纳金。2014年6月,中国政府已与美国就IGA 1a达成实质性协议,双向交换税务信息。只是截至25年6月30日,中美IGA仍未签署,中国的金融机构也未开始实施交换,但未来不排除签署。
不补税的惩罚:拖过第二年6月30日不报,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年化18%!),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没有办法规避?
1、有些人想要浮盈不多的时候转托管到美股券商来规避,但仍然可能被追讨,特别是用非美卡入金和交易非美资产。
因此如果接到电话,我还是建议积极配合。有大额资金和交易总金额高的人都容易接到电话。
2、像我一样大部分仓位做多年长期投资的人事实上可以做到跨年盈亏互抵(因为计算成本的时候要计算多年前买入的成本),但做短线导致的亏损就要面临很大的税收风险,利好长期投资者。
3、港股通投资暂时免收个税(但股息有20%的个税,投资回购注销占大头的公司如腾讯阿里可规避),预期未来免收期限还会跟A股一样继续延长,可以放心。
4、不要试图不接或拉黑税局电话,因为确实会直接找到公司单位,不是从接电话开始算滞纳金的!滞纳金从第二年7月1日起就开始计算了(如22年的税23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一天万分之五,年化18%)。
5、换国籍的要注意,在1-12月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183天,就会被要求全球纳税,无论国籍。
最后,不同税务局的回复可能不一样,所以有异议可以打12366,或者交税后再申请行政复议。后续有什么疑问或者补充可以给我留言,有价值的信息我会放出来跟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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