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走向前瞻: 海洋核电
革命浪漫主义
· 江苏
基于当前的政策导向和技术发展态势, 海洋核电 (特别是海上浮动式核电站等先进技术) 有较大希望在“十五五”规划中获得明确的定位和支持。以下表格梳理了“十四五”期间已为海洋核电发展打下的基础:

基于以上,推测“十五五”规划在海洋核电方面的政策走向:
1. 制定明确的装机目标与发展路径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核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
“十五五”规划可能会在此基础上,首次为海上浮动核电站或海洋核电专属领域设定更为清晰的量化发展目标,例如实现一定规模的示范项目并网,并明确后续的商业化推广路径。
原中国船舶重工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曾介绍,其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建设投资约30亿元,建成后,在40年全寿期内可实现电力销售收入约226亿元。为满足渤海油田的能源需求,原船舶重工集团将先后批量建设近20座海洋核动力平台。
实现批量建设后,预计每座海洋核动力平台的投资约为20亿元,每年将形成上百亿的核动力装备制造产值,同时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2. 拓展多元化的应用场景
规划很可能更具体地支持海洋核电在多种场景的应用,包括:
* 远海岛礁保障:
为有人居住的偏远岛礁提供电力和淡水,显著提升民生和防卫能力。
* 海上资源开发:
为深远海的油气钻井平台、海洋牧场、深海采矿等经济活动提供可靠能源。
* 沿海城市能源补给:
作为沿海地区能源结构的有效补充,特别是在能源需求旺盛但土地资源紧张的区域。
3. 完善标准规范与安全监管体系
随着技术从示范走向应用,建立和完善与之配套的安全监管体系、技术标准和环保规范将成为“十五五”时期的紧迫任务,以确保海洋核电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控。
4. 鼓励国际合作与高端装备“走出去”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规划可能鼓励拥有成熟技术的中国企业和高端海洋核电装备开拓国际市场,将先进核电技术作为中国高端装备制造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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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十四五”打下的坚实基础上,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技术发展逻辑,“十五五”规划强化对海洋核电的支持,高度可能。
它有望从前沿技术示范,迈向更规模化、产业化的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