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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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2月20日晚间,新芝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陈科举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周康康先生和应益斌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昌功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陈科举先生和王昌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杨金晓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姚丽强先生,其他两位签字会计师不变,继续完成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