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6月10日晚间,吉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9日、6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