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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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7月28日晚间,瑞晟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