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刊发优化新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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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本报讯 (记者毛艺融)8月1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的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

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公开市场规定等。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方面,联交所规定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即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公开认购部分,联交所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

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

机制B下,引入新的机制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并无回补机制。这意味着,机制B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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