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6日晚间,银星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审议通过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8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编辑 李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