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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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1日晚间,鑫科材料发布公告称,2025年8月1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6月27日期间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4,6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6,000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保。

(编辑 李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