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12日晚间,厦门象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屿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5]7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编辑 任世碧)